债主失踪之后,在满足法定情形的条件下,债务人可以向法院宣告其死亡。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四年的或者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的,
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债务人和债主之间存在债权关系,为利害关系人,故可以向法院宣告债主死亡。
《民法典》第四十六条,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死亡:
(一)下落不明满四年:
(二)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经有关机关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