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告诉才处理的案件由被害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公诉人外:
(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
2)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
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
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刑事案件由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有公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
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