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商(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方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购买位于
商品房的《中山市
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号:),合同约定建筑面积:
M2,购房总价:元,已于年月日在中山市房地产交易登记管理所(下称交易所)办理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现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终止该合同,并达成协议如下:
1、甲乙双方签订的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正式终止。
2、本协议书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3、终止上述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的手续费由方承担。
4、本协议一式二份,由交易所留底存档。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