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通常是到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民事诉讼法》规定,民事诉讼的原告一般应当向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基层
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被告失踪的,则可以在
原告所在地的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