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证过户流程:
(
1)申请变更登记。属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转让双方填写好转让申请书、
转让合同书、转让登记表;属继承房屋
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供公证继承书,并填写土地
登记申请书;属祖屋分户的,提交分户协议书或户主申请,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还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原土地证书、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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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变更地籍调查。变更必须与原来宗地登记档案并案进行。宗地部份变更的,要实地核定面积,界址点,重新绘制宗地图;宗地全部变更,界址没有变化的,可不进行界址调查,但宗地图应重新绘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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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变更权属审核。内容与初始土地登记相同。
(
4)注册登记,换发证书。注消原《土地登记卡》、填写新的《土地登记卡》,更改《土地归户卡》。收回注销原《
土地使用证》,填写颁发新的《土地使用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
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