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强奸是一种行为犯罪,犯罪人只要对女性实施强奸行为,即使未遂,公安部门也会立案侦查。对于强奸未遂的犯罪行为人,可以对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强奸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2、强奸未遂一般包含两种情况:
(1)没有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和实行终了的强奸未遂;没有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行为实施的过程中,由于个人意志之外的客观因素,导致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
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将犯罪的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导致
犯罪未得逞。
(2)不能犯未遂和能犯未遂。不能犯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事实认识错误而不可能达到犯罪既遂状态的一种犯罪未遂。
3、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