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海上设施发生海上交通事故,应当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接受调查。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
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处理海上交通事故的证据。
《海上
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条船舶、海上设施发生海上交通事故,应当及时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并接受调查。海上交通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九十日内提交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组的部门负责人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九十日。事故技术鉴定所需时间不计入事故调查期限。海事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海上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处理海上交通事故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