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针对的刑罚执行中,对符合规定的犯罪分子减少一定刑期的制度,而坦白针对的是定罪处罚前有符合规定的行为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在刑法中并没有坦白的直接表述,关于坦白主要体现在自首和立功的规定,以及最高法关于《量刑指导意见》中。刑法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若不构成自首,但如实供述,构成坦白。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
采取强制措施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因此,盗窃罪坦白能否减刑的说法是不成立的,但是犯罪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