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书是由人民法院制作的,记载当事人双方协商、共同达成协议的法律文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
有法律效力。《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
可以申请再审。经人民法院审查属实的,应当再审、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必须满足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法法律。上述情况中,人民法院并没有强迫各方当事人调解,也没有强迫任何一方当事人接受调解协议。调解书内容,是各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是各方当事人一致认可的,而且内容不违反法律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