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认定方法如下:
1、行为人原来的肇事行为已经符合基本罪的构成要件;
2、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与死亡之间必须具有因果关系;
3、虽然行为人的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有意而为之,但行为人对交通肇事
逃逸致人死亡结果的主观方面应当是过失。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
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