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主要有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几种方法:
一、仲裁
合同当事人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三、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四、诉讼
如果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没有达成仲裁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将合同纠纷
起诉到法院,寻求司法解决。除了上述一般特点之外,有些合同还具有其自愿的特点,如
涉外合同纠纷,解决时可能会援引外国法律、而不是中国相关的合同方面的法律。
《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
人民法院管辖。
《人民调解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人民调解,是指
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