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
有效的遗嘱,按照遗嘱确定的继承人继承。
1、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
(4)遗嘱的内容必须合法;
(5)
遗嘱的形式必须合法(可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2、遗嘱没有固定格式。
但必须明确房产的基本情况(准确的位置、门牌号、楼层、房号、建筑面积、房产证号等),
遗嘱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姓名、与自己的关系、身份证号等)即可。
3、遗嘱的内容不合法的主要有:
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
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
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
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遗嘱的实质要件】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