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醉驾加逃逸的,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
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
2、醉酒加逃逸,如果造成人员伤亡的,
构成交通肇事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
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
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
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