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是否算
刑事拘留期限
答:
刑拘37天应当从刑事拘留算。
监视居住、刑事拘留都属于
刑事强制措施,分别有不同的适用条件,其起算的时间及期间亦不相同。监视居住相对轻一些,仅仅是责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离开指定场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而刑事拘留则是要将嫌疑人、被告人羁押于看守所内,完全剥夺其人身自由。
对于公安机关巨大和执行的刑事拘留,
拘留的期限,是法律分别规定的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时间和
检察院审查批捕的时间的总和。对此,我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由此可见,刑拘37天应当从刑拘那天开始算。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有关规定
第六十五条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对需要逮捕而证据还不充足的,
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