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费是指自然人的身体因
发生交通事故受到伤害后所接受的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须的费用。包括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限公费医疗的药品范围)等。
在审查医疗费用的赔偿范围时,必须注意:
医疗费一般应以所在地的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单据为凭。
医疗费必须是治疗外伤或损害引起的疾病的开支,治疗与外伤无关的医疗费,不能予以赔偿。
结案时,若受害人身体尚未康复确需继续治疗的应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结付。这部分费用应当参照结案前已用费用和经医生建议,确定结案后继续治疗的大体费用。这部分费用在结案时一并计算在损失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