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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中强迫交易罪的区别

更新时间:2021.12.19

1、客体不同。 2、客观方面不同。 3、主观方面不同。强迫交易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为了达成交易,牟取不法利益。而寻衅滋事罪行为人主观上则是为了寻欢作乐,无事生非。 (4)主体不同强迫交易罪可由单位构成,而寻衅滋事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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