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地承包前的自留地分配是按照人头平均分配的,农村的土地(自留地、宅基地、农田,山地等)都是家庭承包责任制的,当事人只有使用权,没有处置权(买卖等),当然更不能继承(因为不是当事人的私有财产),承包期满村集体就会收回重新发包。
二,如果在承包期内,承包人的户口从本村迁出了,那可以让家人代为使用和耕种,承包期满后,村里再收回,如果举家外迁,那村里有权收回,并就土地上的农作物作出相应的补偿。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承包的农村土地。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夺和非法限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土地的权利。农村土地承包后,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变。承包地不得买卖。
农村土地承包法用法律的形式对土地承包中涉及的重要问题作出规定,必将进一步稳定党在农村的土地承包政策,对于保障亿万农民的根本权益,促进农业发展,保持农村稳定,具有深远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