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2.一般来说,如果当事人及其家属对
工伤鉴定不服的话就能申请二次工伤鉴定,二次工伤鉴定的条件就是有人对之前的
工伤鉴定结果不服。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