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
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
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2、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
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3、债权申报和登记。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4、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6、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
7、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8、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