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
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
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诈骗4万元的,为
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