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应当确定的是,
开发商逾期交房肯定是构成违约的。既然构成违约,就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关于违约
责任的承担,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从法定。
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逾期交房,购房者可以要求其
支付违约金,满足条件的还可以要求
解除购房合同。关于违约金金额的确定,根据规定,违约金数额或者
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
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而当开发商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3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购房者维权可以先与开发商进行沟通协商。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