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对于
个人借款利息是有明确规定的: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约定无息借贷;借贷双方对有无约定利率发生争议的,但都不能证明的,参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算;借贷双方可以在最高不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的标准内确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如果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法院将不保护超出部分。
借款人支付超出规定的利息后又起诉主张返还的,法院予以支持。私人之间借款的,并不是一定要约定借款的利息,若没有对借款利息作出约定的话,那么就属于无偿借贷。
2、在还款的时候,出借人也就不能再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当然,要是有偿借款的话,此时也要注意对利息的约定,避免出现不合法的情况。
私人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
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首先针对于双方,如果再进行签订贷款合同的时候,其贷款的利息过于高的话,并且超过了银行的四倍,那么贷款人有权要求不履行签订的相关必须支付部分。如果对方以恐吓等威胁手段要求,贷款人进行偿还的话,贷款人可以向警方进行报警,然后向法院进行相关的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