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证收费包括按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公证收费、和经营服务性公证收费中证明财产继承、赠与以及接受遗赠的收费标准,是由现行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
2、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证明单方赠与或受赠的,减半收取。具体收费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3、收费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事业性收费标准》中第二条:司法部门中有相关的规定。
房产公证是一项常见的公证业务,内容十分广泛,主要包括:
房产买卖合同公证、
房产租赁合同、
房产抵押合同公证、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公证、确认房屋产权公证、涉及房产委托书公证、涉及房产的
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涉及房屋的保全证据、以及涉外及涉港澳台的房产事务公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