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通事故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
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
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
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
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
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