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方法是:
劳动者应当提供与
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如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
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现场调查。用人单位不得拒绝、阻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