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刑法第264条),是指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刑法修正案八第三
十九、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
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罪取消死刑。
秘密窃取的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者虽然没有达到数额较大但实行了多次盗窃的,才能
认定为犯罪。入室盗窃构成本罪,携带凶器盗窃构成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