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
立协议人:
女方:身份证件号:出生日期:
男方:身份证件号:出生日期:
登记日期:结婚证字号:
女方***与男方***因婚后性格不合,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现自愿离婚。经双方充分考虑、协商,对离婚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因双方感情已彻底破裂,且无和好可能,自愿
解除婚姻关系;
二、双方有一婚生子,对于
孩子抚养权问题已达成一致并无争议;
三、双方无任何财产纠纷,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
1、男女双方各自名下的存款、股票、保险及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
2、(自己填写
夫妻共同财产以便分割)
3、双方确认夫妻共同财产在上述中已作出完全、明确的列明。除上述财产外,
再无其他任何共同财产。
四、共同债务的处理:
双方确认在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没有发生任何共同债务,任何一方如对外负有债务的,由负债方自行承担。
上述协议事项,双方保证切实履行;协议内容如有隐瞒、欺骗、责任自负。
立协议人:男方(签字)
女方(签字)
年月日
以上是
双方同意离婚协议书,请参考.
本协议一式叁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
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在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
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
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