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的公正原则,就是在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时对当事人要平等对待,不得偏袒。
公正是法律的生命,是法的基本精神在处罚制度方面的具体体现。公正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必不可少的方面。
1、实体公正要求治安管理处罚的结果不偏不倚。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在处理治安案件时,应当做到相同情况相同处理,不同情况不同处理。
2、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实现途径和表现方式,没有程序的公正,实体公正不仅是不完整的、不可信的,而且事实上也是难以实现的。程序公正首先要求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本身站在客观中立的立场上,不得与案件的当事人或者案件的处理结果有任何利害关系,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就是这一原则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