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被判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并同时满足缓刑其他适用条件,是可以判处缓刑的:
一、犯罪情节较轻的;
二、当事人有忏悔、承认自己的错误等表现的;
三、不可能会再次犯罪的;
四、适用缓刑不会有什么重大不良影响的,尤其是在其居住的社区。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
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