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天”是根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对
刑事拘留37天后当天释放吗进行了解释,计算出来的,即“公安机关对
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
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检察机关应当在
犯罪嫌疑人被刑拘的三十七天内作出是否批捕的决定。检察院
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但对于不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经批准是可以延长的。
因此,不是37天就一定会释放,主要是是否需要继续侦查,与你是否承认犯罪无关。
建议请律师向检察院
申请取保候审,如果不被批准,那么,也会被告知其具体情况的。知道了具体情况后,再确定下一步要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