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由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收集:
1、可以自行保存好自己手上的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作证、员工证、工资条、社保缴费证明、相关聊天记录、公司内部相关通知等;
2、向同事收集相关证人证言;
3、向工商部门获取用人单位的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4、其他与自己主张有关的证明材料。如果是劳动者无法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有关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法律依据
《仲裁法》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