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原告除了提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那么收集离婚的证据有哪些技巧,有关重婚、同居、婚外情等情感过错的证据最难收集。一般存在这种情形的当事人都比较隐蔽,轻易不会暴露自己,许多受害方当事人无奈地放弃了取证。从传统的证据来说,能够证明过错一方存在上述情况的,一般是经常居住地的邻居、朋友、街道或居委会的证明。具体收集的证据有;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
与他人同居的;报警记录、派出所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等;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的;报警记录、派出所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等;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公安机关
行政处罚决定书、
法院判决书、证人证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