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后,婚姻不可以申请无效。离婚后双方就
解除婚姻关系,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婚姻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请求
确认婚姻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十条
当事人依据民法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确认婚姻无效,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在提起诉讼时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