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有限
公司股东分红的规定限于《公司法》,此外无其它法律规定。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分红的程序是:
1、董事会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2、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而针对分红的限制如下:
1、须为税后利润,即缴纳
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
2、应当先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
3、以前年度有亏损并且以前的公积金不足以弥补的,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后,再提取当年公积金,然后分配当年利润;
4、按照实缴的(而不是章程规定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此外,经
股东会决议,也可以在分红前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分红权与优先认购权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一百六十六条法定公积金与任意公积金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
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
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
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
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
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
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