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购置税目前税率为10%(1.6以上排量的汽车,不包含1.6排量)。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如果低于国税总局颁布的最低计税价格则按国税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计征)。
计税价格=增值税的税前金额,而
增值税税率17%
具体公式:新车购置税额=购车价格(含税价)/1.17(增值税率17%)*10%。
2、至于低于1.6排量(含1.6排量)的汽车。从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实施减半征收车车购置税的优惠政策。
3、2017年1月1日起,1.6以下排量的汽车稍比
15、16年的购置税高了,恢复到7.5%。
4、现在国家发文,从2018年1月1日起,所有的汽车(新能源汽车除外)的购置税恢复按10%的征收额度。
5、汽车购置税计算注意事项
1、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购买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进口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应自取得之日起60日内申报纳税。
2、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纳税人身份证明;
(二)车辆价格证明;
(三)车辆合格证明;
(四)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3、进口车辆纳税公式: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