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抵押权人的同意,转让已抵押房屋的买卖合同符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下列条件时,是有效的: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城市
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
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
经抵押权人同意,
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
抵押权可以随债权转让。抵押权转让时,应当签订抵押权转让合同,并办理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让后,原抵押权人应当告知抵押人。
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地产可以转让或者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