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机关收到
取保候审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和答复,不同意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但是司法实践中部分办案机关往往不会按时作出决定,不同意申请也未必都会通知申请人。为提高取保候审的成功率,建议向逮捕决定机关申请,也就是向检察院提出《建议不予批准逮捕的
法律意见书》,因为检察院作为侦查监督机关,对不符合继续关押的嫌疑人将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如此,公安机关自然会释放嫌疑人,最终就达到了取保候审的效果。当然,向检察院提出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非常关键,需要根据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提出嫌疑人无罪或者罪轻的论点,并论述嫌疑人不符合逮捕的事实和法律理由,最终才能取得不被逮捕和取保候审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