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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的回收

更新时间:2022.09.15

有权收回,且没有补偿。 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村集体依法无偿划拨给本村农民建房,农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不能作为个人财产处置。 农民户口已迁出农村,就不是该村村民了,村集体有权收回其闲置的宅基地,且不用支付补偿。 《土地管理法》 第八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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