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霍××,女,××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电话:×××
被告戴××,男,××年×月×日出生,汉族,职工,住××市××路×号。电话:×××
诉讼请求
1、请判令原、被告离婚。
2、婚生女儿由原告抚养,由被告
支付抚养费。
3、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共同债务依法承担(具体见清单)。
事实与理由
××××
证据及证据来源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财产及债务清单各一份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一份
起诉人:××
2005年月1月12日,这就是一份法院离婚
诉讼书怎么写的范文了。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
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
与他人同居;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
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
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