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
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
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
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对被
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罪犯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