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创作主体是自然人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合作作品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死亡后50年,从最后死亡的作者的死亡时间起算。
创作主体是法人的,保护期自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未发表,创作完成50年。
《著作权法》第21条,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
(五)项至第
(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本法不再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