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状与申诉状的性质、目的相同,都是对原审法院的判决或裁定不服,要求纠正错误。但二者又有明显的区别(尽管二者在写作格式上相似):
1.上诉状是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进行上诉申诉状是针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而提出申诉。申诉时,判决、裁定不能停止执行。只有当申诉成功,人民法院改判后才能根据改判撤销或更换判决、裁定。
2.上诉有时间限制,过期失效申诉没有时间限制。
3.上诉状只能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而申诉状可向原审判的法院或原审的上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申诉不能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提出。
4.申诉状的性质、作用、格式、内容以及写法与上诉状基本相同,只是写作程序和要求不同:申诉状的提出要经过受理案件的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原裁判确有错误,申诉合理合法,即通过
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进行再审。上诉状的提出不管是否合理,二审人民法院都要进行审理,依法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