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结婚证所需手续
1、需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查档证明,若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如户口本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如属于结婚证撕裂的,但能反映原貌的,可不出具查档证明;属结婚证内容有误的,需持原登记机关或派出所证明。
2、当事人需持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补办结婚证所需条件
1、当事人持有特定的身份证件
2、当事人依法登记结婚并且仍然维持该状况
3、
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4、当事人亲自到
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证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