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的种类不同。
继承纠纷是一种确认之诉,往往是有无继承权,
遗嘱的效力或继承的房额的确认所产生的纠纷;而分家析产纠纷是一种给付之诉,是对已经明确的权利,主张分割、析产出来。
2、诉讼时效不同。
对由于继承纠纷应该按照最多不超过二十年期间的规定;分家析产纠纷是一种财产所有权被侵犯的侵权纠纷,目前仍然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
3、继承与分家析产发生时间不同。
继承只能是在被继承人自然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才能开始,被继承人生前是不可能发生继承问题的;而分家析产则没有这样的限制。
4、处理方式不同。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诉争的房屋应属各继承人共同共有,他们之间为此发生之诉讼,可按析产案件处理,并参照财
产来源、管理使用及实际需要等情况,进行具体分割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继承从被
继承人死亡时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