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严格签定合同
2、坚持书面合同形式,杜绝“口头君子协议”,重视“示范合同”的运用。尽管我国《民法典》规定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口头两种形式,但签订合同时还是要坚持书面形式,而杜绝口头协议形式。如果当事人缺乏经验,可以参照国家推广的相关示范文本,以避免合同条款的疏漏或不规范。
3、预防合同中出现“陷阱条款”签订合同要坚持权利义务平等,对于已方的履约能力要有正确的估计。
4、充分重视合同或法律专业人员的利用。无论对于合同的效力,还是履约能力或陷阱条款,公司法人及经营者都因可能缺乏经验而难以准确进行把握。但公司可以充分借助合同或法律专业人员的作用,来预防合同的纠纷。
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
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订立和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
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下列
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
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
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