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
缓刑再犯罪不构成累犯。
一般累犯的要求是要前罪的刑罚已经执行完毕,而缓刑期满是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不存在执行期满的问题,因此判处缓刑再犯罪不构成累犯。
所谓累犯,是指受过一定的刑罚处罚,
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法定期限内又犯被判处一定的刑罚之罪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