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口头更改合同,一般是可以起到变更
合同的效力的。但口头更改合同在发生纠纷时往往难以举证证明更改的事实,故应在口头更改时注意保留好证据。但也并非所有合同均可以以口头形式进行更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变更时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否则口头更改是无效的。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