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规定。
关于
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法律规定如下:
1、当事人在合同中对
合同履行地点有约定的,则按照约定确定合同履行地,从而确定合同履行的管辖法院。
2、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则按照合同纠纷中争议标的的种类来分别确定合同履行地。
《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