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制度设立的目的就是降低股东的风险,没有这项制度前,一个人想创业,如果失败就可能赔上全部身家。有限责任意味着股东只要履行公司出资义务,无需承担公司经营中额外的财务风险。公司发生债务,以公司财产来赔偿,不能追究股东个人财产。
为了避免股东滥用有限责任的权利,法律也允许特定条件下,追究股东个人财产。这种情形就是“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混同”,它有个形象的名字叫做“刺破公司面纱”。
实践中,对于一般公司而言,债权人想要刺破公司面纱是比较困难的,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制度设计的本身即是有限责任,而无限责任是例外情况。债权人需要证明公司在经营管理和财务上存在双重混同。
但对于
一人有限公司而言,债权人追偿时则无需证明,当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己的财产的,就应当对
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