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类:
1、使用侵权。使用侵权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
2、销售侵权。销售侵权是指销售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
3、反向假冒侵权。反向假冒侵权是指未经
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行为。
4、其他侵权。其他侵权是指除了使用侵权、销售侵权、反向假冒侵权之外的给他人
注册商标权造成损害的行为。
《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
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
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